2021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临考卷(二)
A.9550
B.45500
C.55020
D.70500
C
A.2.38
B.4.19
C.7.2
D.8.72
C
A.税收法定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
C.实质课税原则
D.税收效率原则
C
A.3年
B.5年
C.10年
D.20年
C
A.作为国家资本金处理
B.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C.作为免税收入处理
D.作为应税收入处理
B
A.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B.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0%
C.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60%以上
D.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C
A.企业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取用水资源的
B.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C.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D.农民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A
A.25.52
B.27.2
C.23.2
D.29.92
A
A.20640
B.21000
C.21120
D.21600
C
A.21
B.30
C.51
D.60
A
A.122194.69
B.61097.35
C.113274.34
D.19083
C
A.30%
B.20%
C.15%
D.10%
A
A.14
B.1.2
C.1.8
D.2
B
A.纳税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组织实施,按年采集
B.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C.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一种方式
D.直接判级适用于信用等级为C级、D级的纳税人
B
A.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B.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C.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D.批准期限内免予加收滞纳金
D
A.6878.84
B.6925.87
C.6957.28
D.7353.61
A.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B.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可以扣除费用标准为6万元/年
C.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以作为专项扣除进行税前减除
D.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作为专项扣除进行税前扣除
A.7.3
B.9.6
C.14.6
D.36.5
A.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B.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C.捕捞、养殖渔船
D.在吨税执照期限内,用于修理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A.学校和公司各负担一半的契税
B.学校在转让时不缴纳契税
C.仅受让公司缴纳契税
D.学校补缴土地使用权的契税,公司缴纳房屋买卖的契税
A.购进已税葡萄酒连续生产的葡萄酒
B.购进已税酒精为原料生产的勾兑白酒
C.购进已税溶剂油为原料生产的溶剂油
D.购进已税轮胎为原料生产的摩托车
A.5.74
B.6.09
C.4.25
D.5.6
A.1
B.30
C.12.4
D.12
A.对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资源税减征30%
B.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减征30%资源税
C.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40%
D.对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减征50%
A.生产企业外购自用于生产经营的小汽车
B.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C.生产企业用于经营管理的办公用品
D.因管理不善发生损失的原材料
A.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父母的支出,一律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赡养老人的支出,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C.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赡养老人的支出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D.纳税人在主要工作的直辖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按照每月1200元扣除
A.纳税人补缴消费税时缴纳的滞纳金应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B.纳税人因欠缴增值税被处以的罚款应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C.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D.根据有关税法规定予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免征城建税
A.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
B.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C.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
D.未按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
A.隐匿账簿、记账凭证,少缴应纳税款的
B.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的
C.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应纳税款的
D.隐匿财产,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
A.个人独资企业用本企业资金为个人投资者购买小汽车
B.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的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所得
C.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医疗活动取得的所得
D.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
A.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B.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
C.将资产结构或性能改变
D.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
A.增值税通常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B.不得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D.一经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再转为一般纳税人
A.纳税信用级别被判定为D级满两年的纳税人
B.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C.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D.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B.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税务机关责令其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C.纳税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税务机关责令其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D.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的,税务机关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A.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
B.凡在起运地结算全程运费的,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C.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D.凡分程结算运费的,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
A.企业发生的差旅费
B.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管理费用
C.支付给行政性事业单位的罚款、罚息以及滞纳金
D.以企业为主体承担的税款(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包括在内)
(1)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成交价1380000元、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用20000元,支付货物进口后的保险费用20000元。因管理不善,在自海关运往单位的途中,意外损失了35%的高档化妆品,已经申报了保险赔偿。剩余的高档化妆品用于生产加工A类高档化妆品。
(2)以价值80000元的原材料委托县城的工厂加丁高档化妆品.取得的专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55000元.受托方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按规定代收代缴了税金。收回后全部销售,取得含税收入352152元。
(3)当月委托B公司代销A类高档化妆品,发出货物.不含税售价为1500000元。
(4)销售B类高档化妆品21500件,不含税单价58元,发生不含税运费支出2000元,取得了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开具的专票:将1000件B类化妆品用于公益性捐赠,营业外支出账户按成本列支,公益性捐赠发生额7000元;购进材料,购进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专票上注明销售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该批材料月末未入库。
(5)月底,因资金紧张,经和B公司协商,就代销化妆品事宜.提前支付50%的款项,B公司已经将转账支票交付该公司。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申请并通过认证,进口关税税率为20%:除损失部分外进口高档化妆品全部被化妆品生产车间领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
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进口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税金。
(2)计算委托加丁高档化妆品应代收代缴的税费。
(3)计算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
(5)计算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进口环节和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6)计算本月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情况1】离境的当月取得中国境内乙公司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48000元,另每月从乙公司取得实报实销住房补贴5500元、以现金形式取得伙食补贴2000元。当月境外派遣公司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38000元。
【情况2】8月因许可其拥有的特许权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由境外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80000元。
【情况3】8月将租入的一套住房转租,当月向出租方支付月租金5500元,转租收取月租金7500元。
【情况4】在某商场取得按消费积分反馈的价值1300元的礼品,同时参加该商场举行的抽奖活动,抽中价值5000元的奖品。
【情况5】为境内某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咨询费4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甲先生每月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在计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如何处理?请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先生8月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请简要说明理由。
(3)计算甲先生离境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甲先生8月转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分别计算甲先生取得商场反馈礼品和抽奖所获奖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甲先生取得咨询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情况1】2019年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出让金8500万元(已取得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按照规定缴纳了契税,使用该土地面积的80%开发写字楼,写字楼可售面积共20000平方米;
【情况2】2020年开发过程中发生建筑安装工程费576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355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420万元,2020年10月末全部完工;
【情况3】发生销售费用1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管理费用80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
【情况4】该工程完工后即开盘销售,销售写字楼15000平方米,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09000万元,与该项目销售有关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00万元。其余写字楼已经出租。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当地允许扣除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20年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20年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开发成本;
(3)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20年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开发费用;
(4)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20年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5)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20年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1)开采原油30万吨,当月销售25万吨,每吨不含税售价5000元,加热用2万吨,并将3万吨原油赠送给协作单位。
(2)开采原煤400吨,部分原煤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0万元。
(3)将一部分原煤移送加工生产洗选煤39吨,全部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
(4)将洗选过程中产生的煤渣,加工蜂窝煤5吨(居民用煤炭制品),当月全部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0.4万元。
(5)本月进项税额为12000万元。(其他资料: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6%,洗选煤折算率为75%,煤炭资源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当月销售原油应缴纳的资源税。
(2)计算当月销售原煤应缴纳的资源税。
(3)计算当月销售洗选煤应缴纳的资源税。
(4)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业务1】将其拥有的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共转让2500000股,初始投资成本1.20(元/股),IP0发行价6.82(元/股),含税售价10.00(元/股)。
【业务2】按照不高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向下属企业取得统借统还利息收入250万元。
【业务3】转让其100%控股的一家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初始投资成本10000万元,转让价25000万元。
【业务4】销售一批产品,向客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了价款1500万元、折扣额150万元。
【业务5】将生产的产品运往位于深圳市的分公司用于销售,产品成本2500万元,未开具发票,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业务6】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机器设备6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8.4万元(未放弃减税权)。
【业务7】进口10辆中轻型商用客车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合计400万元,运抵我国入关地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30万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15万元,取得海关填发的专用缴款书;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运费5.45万元。
【业务8】本企业的员工产生的出差住宿费支出价税合计31.8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员工因公出差交通费取得如下票据:注明本企业员工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价共计50万元;注明本企业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票价共计15万元;注明本企业员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10.9万元、民航发展基金0.6万元。发生餐饮费支出价税合计1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产品的成本利润率10%;中轻型商用客车关税税率20%、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判断业务1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如应缴纳,计算销项税额。
(2)判断业务2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3)判断业务3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4)计算业务4的销项税额。
(5)判断业务5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如应缴纳,计算销项税额。
(6)计算该企业业务6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7)计算该企业业务7应缴纳的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8)计算该企业业务8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9)计算该企业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取得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4500万元;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10万元(未入账核算)。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50万元为支付给某中介单位的销售佣金,该佣金在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内,但是佣金中的50%为现金支付,取得了相关发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20万元。
(4)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确认预计负债80万元。
(5)财务费用520万元,其中50万元为构建固定资产向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该固定资产当年未达到使用状态)、360万元为本年向关联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该笔借款本金3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9%。(权益性投资为1000万元)
(6)营业外支出150万元,其中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非目标脱贫地区捐款90万元、直接捐赠5万元、违反购销合同支付的违约金15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7)税金及附加160万元。
(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包括支付给本企业残疾人员工资2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9)该企业的所得中含有来自境外A、B两国分公司的所得(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10%;在B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两个分公司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5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企业采用分国不分项方式进行境外所得抵免。(说明:企业出租土地使用权。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应补缴的增值税。
(2)计算应补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3)计算销售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4)计算管理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5)计算财务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6)计算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7)计算企业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8)计算企业工资和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额。(含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9)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境外分公司所得在我国实际抵免的所得税额。
(11)计算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